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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样呢?背后真相是什么? 新华社评论女辅警敲诈案

时间:2022-01-07 06:43:31 作者:奇闻818 来源:奇闻吧 手机阅读

女辅警敲诈案主角之刘某兵

近日,网上又曝出一份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是属于“女辅警敲诈多名公职人员”中的刘某乙的。</p>

这个刘某乙,其实是刘某兵,就是那个唯一一个被女辅警敲诈了两次的人。刘某兵从派出所所长干到公安局副局长,被女辅警敲诈上百万。</p>

2019年5月1日,刘某乙被举报多次收受多家管理对象好处费、纵容其家人开设赌场,且存在作风等问题。 2013年7月至2019年4月间,刘某兵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服务对象74.6万元。 2019年6月,刘某兵接受审查调查,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0年1月,灌南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某兵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p>

也就是说,刘某兵这些年收受的贿赂,被女辅警一窝端了,他还赔了不少……</p>

从这种意义上说,女辅警干得漂亮啊[捂脸][捂脸][捂脸]

为什么这样呢?背后真相是什么? 新华社评论女辅警敲诈案

女辅警敲诈案一涉案公安局副局长已被判刑!受贿纵容开赌场

近日,一则“江苏连云港女辅警敲诈多名公职人员”的判决书在网上流传,引发热议。 判决书显示,该案被告人许某生于1994年10月,江苏省灌云县人,原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一名女辅警。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许某同时或者不间断的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被害人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索要被害人孙某、朱某乙、寇某、陈某甲、关某甲、兰某乙、徐某甲、林某、刘某乙等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 南都记者注意到,与许某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多名公职人员中,寇某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某乙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孙某和朱某乙时任灌云县公安局下辖派出所所长。其余几人分别时任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灌云县四队镇中心小学校长、灌云县陡沟卫生院副院长、灌云县陡沟镇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 其中,有两人被索要金额达100万元。判决书显示,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许某与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许某谎称其母亲知道其怀孕欲找孙某讨要说法、怀孕补偿、分手补偿等为由,先后三次向孙某索要人民币100万元。 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许某与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刘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其母亲知道自己怀孕欲到刘某乙单位闹事为由,向刘某乙索要人民币20万元后,双方不再联系。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许某再次与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购房交首付、怀孕流产补偿、分手补偿为由,向刘某乙索要人民币共计10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勒索他人财物达人民币372.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一审判决,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女辅警敲诈案”引发热议后,有网友质疑事发后涉事的公职人员是否受到查处。 3月12日17时许,新华社法人微博“新华视点”发表评论称,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在网上火了,原因是其中显示,当地一女辅警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性关系并借此敲诈最终被判刑。公众质疑:事发后这些公职人员是否受到查处?面对公众质疑,当地相关部门决不能删帖了之,公开解答才是正理。 3月12日晚,灌南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020)苏0724刑初166号许某敲诈勒索一案,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宣判并将判决书送达给许某,许某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第七条的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 南都记者对比发现,被许某索要金额最多的刘某乙即已获刑的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某兵。 判决书中显示,刘某乙在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期间,及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期间与许某发生过不正当两性关系。 据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官网一则刘某兵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通报显示,刘某兵于2014年7月至2017年9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2017年9月至2019年5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上述任职时间和职务与判决书中的刘某乙涉案的任职经历重合。 南都记者注意到,2020年6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曾发表题为《警钟 | “给钱场所很少查,不给钱重点查” 公安局副局长的“潜规则”》一文,披露刘某兵案详情。 文中称,刘某兵曾获“公安局执法标兵”、“十佳派出所长”等荣誉,2019年5月1日,其被举报多次收受多家管理对象好处费、纵容其家人开设赌场,且存在作风等问题。 文中披露,从一个老板到两个老板,一直到其升任海州分局副局长,与刘某兵形成“看望孝敬”关系的场所老板达到20余个。每年中秋、春节等节日,这些老板都以“看望”为名,给刘某兵送钱送物。经调查,2013年7月至2019年4月间,刘某兵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服务对象74.6万元。 2019年6月,刘某兵接受审查调查,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0年1月,灌南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某兵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女辅警敲诈案主角之刘某兵

近日,网上又曝出一份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是属于“女辅警敲诈多名公职人员”中的刘某乙的。 这个刘某乙,其实是刘某兵,就是那个唯一一个被女辅警敲诈了两次的人。刘某兵从派出所所长干到公安局副局长,被女辅警敲诈上百万。 2019年5月1日,刘某乙被举报多次收受多家管理对象好处费、纵容其家人开设赌场,且存在作风等问题。 2013年7月至2019年4月间,刘某兵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服务对象74.6万元。 2019年6月,刘某兵接受审查调查,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0年1月,灌南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某兵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也就是说,刘某兵这些年收受的贿赂,被女辅警一窝端了,他还赔了不少…… 从这种意义上说,女辅警干得漂亮啊[捂脸][捂脸][捂脸]

“女辅警敲诈案”仍在发酵,需用公开透明还原案件真实面目

“女辅警敲诈案”仍在舆论场中发酵,涉事地方有关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回应了部分关切,但仍然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公众呼吁依法公开对涉案公职人员处理的更多细节,业界希望地方法院二审能更加公开透明,完整还原这个奇葩案件的真实面目。 撤回判决书,撤不掉也免不了公正审判的责任。该案一审判决书被灌南县人民法院从网上撤回,理由是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此举有法可依,但这个节点撤回,难免引发公众疑问。 裁判文书公开的初衷是倒逼审判公开、公平、公正,让每一个判决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该判决书引发法律界广泛讨论,这无疑是检验和提升人民法院审判水平的契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不可推卸的责任。 涉案公职人员处理还需公开更多信息。灌云县委宣传部发布的信息称,该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媒体从网上找到疑似该县以外第8名涉案公职人员已被判刑的信息。信息披露的不充分,加剧了公众的疑问:这些公职人员为何会被一名女性轻易围猎,涉案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正当?如已依法依规查办,何妨全面及时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化解疑惑的良方,涉事地方有关部门的公信力要从与舆论良好的沟通中捡拾。 舆论关注此案不仅因为离奇,更因为其背后隐约显现权力任性的魅影。当前信息显示,涉案公职人员有8人,其中一半来自公安系统,是奇案巧合还是因果必然?一句“已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难以回应公众关切。 这类奇葩案件挑战的是党纪国法,考问的是党风政风,对此绝不能一笑而过、一删了之。当前,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仍在深入开展,除了依法继续审判,以案为鉴深入检视反思,正风肃纪、纯洁队伍恐怕才是有关方面的当务之急。

我觉得这八个人中最丢人的就是海洲分局副局长刘某乙,他在2016年被勒索20万后,2018年又找到许艳发生关系,这次又被敲诈88万,这是有多大的瘾。这样的人仅仅受到党纪政纪是不够的。

女辅警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之后采取敲诈勒索,但是对于女辅警有相关处理,那么其他涉事的人员呢,不应该只是女辅警被处理完事,这件事就应该透明,让哪些人也出来见见光。

这名90后的女辅警在网络上彻底火了,真是江山辈有“人才”出。许艳已经火3三天了,那些被敲诈的人是否也该一个个揭开面纱与网友见个面呢?一个一个的公职人员被同一个人敲诈,涉案钱财又是否能见光。发坐这样的事女辅警有罪,那些被敲诈的人就干净?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必须公开那些被敲诈人的身份信息,以及他们受到了什么样的处份。他们自己不害羞,又何必替他们遮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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