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怎么那么不信呢?
如果真的没有重男轻女,如果真像亲属所说的在乎,那为什么女孩割腕自杀的时候没有把女儿接回去?如果真的爱女儿在乎女儿,那肯定马不停蹄的工资也不要了把女儿带回来啊,有什么比自己孩子的生命更重要。如果不是樊胜美,每个月向女孩伸手要钱又怎么解释,一定要给妈妈买最新款手机,淘汰下来的就给女儿用,这叫在乎,这叫关心,这叫对她好?为什么社交平台里,女孩不断诉说家庭给她压力,家人伤害她。我倒宁愿花钱买断亲情,从此两不相欠”“我承认原生家庭是我这辈子都挣脱不开的牢笼,我费尽力气往外跑,往远处躲”……看看这些心情,难以想象女孩生前究竟遭遇了什么,可女孩终究还是没能逃脱,在我看来,亲属说这话可见也不了解事情的真相。
亲属发声她不是樊胜美:家里没有重男轻女
去年洛洛因意外去世,此事被《杭州和事佬》报道,随后她被网友称为“现实版樊胜美”。1月29日,洛洛亲属接受九派新闻记者采访,他表示:“(弟弟)不想回应这个事情,两姐弟从小一起长大的,感情非常非常好的。”“父母当时看到(女孩)尸体时像疯了一样,特别是她母亲,女儿去世了,她都不想活了,每天以泪洗面”。(记者覃钰钰 实习记者徐鸣 贺伟彧)
亲属说去世的女孩不是樊胜美,难道就能改变事实吗?女孩在世的时候的确一直作为伏弟魔而活着,每个月一万多的工资却只能用母亲淘汰下来的旧手机,不敢花钱,赚的钱给弟弟还房贷,看到女孩在世时发的微博都觉得很心痛。就算是去世之后父母还去找公司赔钱,这一切都源于对于弟弟的溺爱,难道这还不叫重男轻女吗?真是可笑,又让人气愤!
有些人可能需要被暴力一下。“樊胜美”的悲剧弟弟也有责任,怎么能吸着姐姐的血自顾自的生活呢?这样的男子对于哪个女孩估计都是个祸害,但我不支持网暴,何必为了这样的货色害了自己呢?
96年出生的女孩洛洛在杭州工作,收入不错却长期遭“吸血鬼”父母无度索取,意外去世后公司出于道义给了6万,谁知三天后其父母又要公司赔偿35万,竟是为了给儿子买房。此事被称作“现实版樊胜美”,引发网友热议。
原生家庭带来的伤痛是永久的。洛洛曾发过这样一条微博:“时常自欺欺人说不被爱也没关系,其实内心还是渴望能够被爱。实不相瞒,我一直想当那种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被爱的垃圾。”
手心手背都是肉,却有不少父母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儿子是继承后代的香火,女儿是迟早嫁出去的外人。让人气愤的是,洛洛父亲说和女儿没有联系,甚至没有电话号码,洛洛母亲几番声嘶力竭声泪俱下,没有失去女儿的痛苦,只有失去摇钱树的可惜,更为了以此为名向公司多讨要赔偿。
最终处理结果是,此前公司给洛洛买了保险,公司把女孩去世后保险公司赔付的钱全给了其父母,现实版樊胜美家属获赔16万。
欢乐颂里的樊胜美,这样的角色生活中并不少见,被家人疯狂压榨,不堪家庭压力。而在昨天,现实版樊胜美洛洛外出散心时意外去世。网友说要对家人网暴,并挂出其母亲、弟弟的住址、学校、电话。不少人已经打电话辱骂,警方已经介入。还是别网暴了吧,毕竟没弄清事情,可能人家家人也很伤心呢。
现代版樊胜美弟弟疑遭“人肉”网暴,网友大呼“活该”,这样做违法吗?
彬彬有法告诉大家,这种恶意“人肉”网暴他人的行为,很有可能已涉嫌违法,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现代版樊胜美”父母的所作所为的确令人不齿,在情理上,彬彬有法也认为他们理应接受谴责。
但是,我们必须要明白,“吸血鬼”父母的行为再错,目前也只是道德上的问题。
而如果对他们“人肉”网暴,甚至是“社会性死亡”的话,这种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会更加恶劣,后果也会更加严重。
因为在法律上,随意获取、暴露别人的住址、电话等私人信息,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侵犯他人隐私的。无论这些人犯了多大的错,网友把他们的私人信息放在网上,甚至煽动他人辱骂、攻击,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络暴力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网络暴力侵犯他人隐私的,要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现代版樊胜美”的悲剧,彬彬有法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希望网友们理性对待,千万不要为了所谓的“伸张正义”“为民除害”,去挑战法律的底线,让自己陷入违法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