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是政法委副书记呢,还能酒驾导致了四人死亡,而且他是逃逸,如果没有逃逸的话,受害者很可能还有生的机会,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这样的错误,真的让人觉得无法原谅,思想意识完全没有达到一个公职人员的要求。
还是政法委,真的知法犯法,酒驾致4人死亡,而且还涉嫌逃逸,最终归案,无论何人,只要违法就要接受法律制裁。
酒驾至他人死亡,身为党员,政法委副书记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且没有给人民群众做好带头作用,在这基础上还找人顶包,并且还不积极配合、参与救治伤员,疑似造成故意杀人。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酒驾至他人死亡的,就已经构成故意杀人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了,希望死者家属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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