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孩子回去住合适吗?
孩子的母亲和外婆都死在这个房子里,虽然小孩当时才9个月不记事,可是现在已经9岁了,什么都懂了,这么大的命案,周边邻居肯定都会议论纷纷,现在搬回去住,难免会让孩子听到一些闲言碎语。既然想要隐瞒孩子这一切,就干脆断的干干净净,这套房子收回来可以用于出租,尝还欠下的购房款。
本来就不应该限制9岁孤女高消费,因为她父母与别人的事情说不清楚,而且死无对证。
她是结了婚的人,又不是孤女,就算想配阴婚,也得先办理了离婚呀,否则,她这样阴间阳间两个丈夫,将来阳间丈夫到了阴间,还不打架,弄的她死了也不消停,她叔叔心怀不正
九歲孤女与債务何干????
9岁孤女成老赖 外公已接到通知将在明日接收被占房屋 称这是最好的礼物
近日,河南郑州一9岁孤女被法院下发限制高消费令引发关注,16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撤销限高令并致歉。12月2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女童外公处获悉,该案有了新的进展,女童外公王先生已于24日下午从律师处得到消息,法院将于明日把被占房屋返还给女童及其外公。对于房屋即将被返还,女童外公表示,这是最好的礼物。
近日,河南郑州9岁孤女陈蔓(化名)被法院列为“老赖”一事引发关注。2012年,陈蔓出生仅9个月时,其父陈东因欠赌债杀害了陈蔓的母亲和外婆,后陈东将夫妻两人共有房产出售给王某,收到房款55万元。案发后,买家王某起诉陈蔓欲要回购房款55万元。本案经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陈蔓在继承其父遗产范围内返还王某购房款55万元。后因陈蔓未执行判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9岁孤女成“老赖”,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
12月16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发布致歉声明称“我们错了!” 声明中提到,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法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表示,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该院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在今后工作中,他们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陈蔓外公王先生在接受北青-北京头条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虽已撤销对陈蔓的限制令,但是对于其判赔陈蔓返还王某55万元购房款一事,他仍不服,希望法院能再审此案。
12月2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王先生处了解到,24日下午他接律师的通知,明天法院将对被占的房屋进行强执,让他明天上午去接受房子。
对于房子被占数年后失而复得一事,王先生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他很高兴,“房子回来了,就像是上天给我的一份圣诞礼物一样,而且是最好的礼物。”王先生说,他准备明天清点完房屋内家具、接手房子后找人对房屋进行打扫,“整理完我们就搬回去住了,我不在乎凶宅不凶宅,孩子母亲和外婆被杀的时候她也小,根本不知道房子里发生过啥,对于我来说,房子就是孩子以后的‘窝’,是我们以后生活的地方,其他都无所谓。”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王天琪)
笑话、现实社会的讽刺!不是说好的人死债消吗?为何要欺负一个5岁的孤女?
九岁的孤女怎么去高消费,挺伤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