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孩投湖溺水一事,因为警方的救援问题,让网友们吵翻了天。一边觉得警察错了,一边觉得警察没错,大家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其实,在讨论的过程中,大家之所以有分歧,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大家都把自己带入了这个案子中。觉得警察错了的,把自己代入到了女孩家属那边,认为警察应该把自己的孩子救回来;觉得警察没错的,把自己代入到了警察那一边,认为假如警察是自己的家人,也不该贸然下水。之后,争辩的双方根据自己既定的结论,来找例子证明自己说的更对,这不,媒体对涉事民警进行深挖,发现他曾经进行过防洪抗旱工作,还曾领导过防溺水工作,意思就是,大家看,这个人,他会游泳,他能救而不救。且不说一个有虚名的职位是不是就一定会游泳,就算是会游泳,他也不一定有水中救援能力,君不见,每年的新闻中有多少会游泳的人,因为救溺水者,而自己永远也出不来了,虽然最后都被评了见义勇为,但我相信,他们活着,才能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这位又说了,他做的就是这个职业,就应该奋不顾身舍弃生死的去救人。甚至还举出了极端的例子,士兵在战场上可以因为怕死而退却吗?这样的杠精就很无耻了,战争年代,是为国家民族而战,别说死一个人,就是我们都死了,为了保家卫国,也是值得的。但现在是和平年代,为了救一个人就死一个人,我们死的起吗?无论是哪种救援行动,都要量力而行,不能因为救一个人,而搭进更多人的生命,要是那样,这是救人还是害人?
#律师谈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溺亡#
就算是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也未必是会游泳的。就算是真的会游泳,也未必是水性很好的,就算是水性很好,也未必有百分之百把握把轻生者救上来。键盘一敲,就说人家失职,不负责,不勇于下水救人。这让我想到一句话:“站着说话不腰疼”。当时的情况了解么?那里复杂的水下情况又有多少人知道?专业的救护队员也事后给出了转业的分析了,复杂水域,在保证不了安全的情况下,不建议下水救人。我们还是等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出来,再去指手画脚吧。不要天真的认为,会游泳,不下水救人,就是不对的。
如果真的会游泳还曾领导过防溺水工作,那该民警的冷漠真的无法原谅了!不是说人民警察要舍己救人那么伟大,关键是现在是力所能及还不去救就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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