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纪某某与被害人小花(化名、2011年出生)的母亲系微信好友,两人通过微信聊天约定由被告人纪某某教被害人小花弹奏扬琴。2020年3月9日上午,小花的母亲将小花带至纪某某位于汕头市龙湖区的家中学习扬琴。同日13时许,小花的母亲先行离开。后纪某某让小花与其同坐沙发上一起观看手机中的淫秽视频,并将手伸进小花的裤子内。小花不愿意并起身离开,纪某某遂将被害人小花抱至主卧室的床上,强行猥亵。因被害人小花疼痛流泪,被告人纪某某才停止侵害行为。同日16时许,小花与母亲等人回家途中,将上述情况告知母亲,小花的母亲随即带小花到派出所报案。该案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纪某某通过家属赔偿被害人小花6000元,小花的家长代为收取后,对纪某某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其从轻处罚。这当妈的脑子咋想的?6000块钱能买回对自己孩子的伤害吗?还“表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这个当妈的是被猪油蒙了心,还是被钱迷了眼?按说被钱迷了眼也不太对,要是收了6万还勉强可以解释,6000就给收买了,这自家的闺女在她眼里得多不值钱?
面对猥亵自己孩子的犯罪分子,在六千块钱面前就谅解了。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会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这种犯罪行为是不值得原谅的,这种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一个年仅八岁的女孩猥亵,真是心理扭曲,畜生不如。
猥亵儿童绝不是小事,禽兽不如的纪某某应该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与社会教育。对于被猥亵女童的母亲收取赔偿后表示谅解并帮纪某某求情的行为,我表示谅解但无法苟同。这位母亲或许是怀着“大事化小”的宽容心态,又或许是想让这件“丑闻”尽快翻篇。然而,猥亵这种恶行,通常是由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对纪某某的宽容无形中可能成为另一个孩子的噩梦。况且,6000元是远远无法弥补自己孩子受到的伤害的。有时候,严惩才是最好的措施。除此,我还是觉得各位家长有必要多留个心眼,切勿将孩子单独留在可能“图谋不轨”的人的家,让人有机可乘。
被告人纪某某与被害人小花(化名、2011年出生)的母亲系微信好友,两人通过微信聊天约定由被告人纪某某教被害人小花弹奏扬琴。2020年3月9日上午,小花的母亲将小花带至纪某某位于汕头市龙湖区的家中学习扬琴。同日13时许,小花的母亲先行离开。后纪某某让小花与其同坐沙发上一起观看手机中的淫秽视频,并将手伸进小花的裤子内。小花不愿意并起身离开,纪某某遂将被害人小花抱至主卧室的床上,强行猥亵。因被害人小花疼痛流泪,被告人纪某某才停止侵害行为。同日16时许,小花与母亲等人回家途中,将上述情况告知母亲,小花的母亲随即带小花到派出所报案。该案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纪某某通过家属赔偿被害人小花6000元,小花的家长代为收取后,对纪某某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这当妈的脑子咋想的?6000块钱能买回对自己孩子的伤害吗?还“表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这个当妈的是被猪油蒙了心,还是被钱迷了眼?按说被钱迷了眼也不太对,要是收了6万还勉强可以解释,6000就给收买了,这自家的闺女在她眼里得多不值钱?
又是一个让人震惊的新闻,在我看来,这不是钱的问题了。首先,猥亵受害者的是其母亲的朋友,作为这样一个比较特别的身份,还对其女儿下狠手,是很过分不可原谅的。更令人气愤的是,作为女儿的母亲,她居然接受了6000元的赔款以后答应从轻处理,我猜测应该恐怕不是差这些钱的原因,而是思想和态度甚至心理上作为母亲更大的问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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