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牛作为老师却和学生恋爱,涵涵想要提分手遭到威胁。甚至于郭某牛的妻子也在同一个学校工作,为了和涵涵在一起便以自残等方式逼迫妻子离婚。最后一次分手是涵涵坚持的,于是郭某牛拿刀尾随将其刺死,一共48刀,极其残忍。家属称不要赔偿不原谅,只要判其死刑。
真不知道这种人渣用什么理由去提起上诉,又有何脸面去提起上去。从他不服判决,上诉来看,心里压根没意识到自己的变态和残忍以及对死者家属,社会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所以这个恶魔更没资格去提起上诉,他不值得法律宽容,大家原谅,简直死有余辜。请求快点执行死刑。
郭某牛是安徽工程大学的一名老师,他通过纠缠、欺骗等手段促使女学生涵涵与自己成为男女朋友关系,涵涵在知晓郭某牛的已婚身份后提出分手,但郭某牛随即离婚,同时威胁涵涵不得与他分手,甚至尾随涵涵,并当街捅了她48刀致其死亡。 事后,郭某牛自杀未遂,法庭上又当庭否认自己杀人,宣称自己有精神疾病,但经法医部门鉴定,他的精神很正常。当法官宣布判他死刑后,他又表示不服,会上诉。这样一个不想死的男人,却残忍杀死了别人!他必须死!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没良心也没脸皮!本来被抓到的时候说自杀未遂,既然未遂判了死刑不正好如意?和自杀的结果没差别呀?上诉什么?还企图以自己有抑郁症脱罪,抑郁症也是惨,是人不是人的都想得一得,招谁惹谁了。上诉啥呀,犯罪事实如此清晰,手段恶劣,影响败坏,上诉到哪都是维持原判!倒是父母宁愿不要赔偿也要他死刑,我觉得不公平,凭啥不要赔偿?好好的女儿精心养那么大,因为谈个恋爱被残忍杀害,对方死刑天经地义,杀人偿命,但父母永远没了女儿,凭啥不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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