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不用赔钱。应该向幼儿园问责,监管孩子失职之责。3岁的孩子怎么会平白无故的去抠向上的涂灰层呢?肯定是闲的没事找事情干。如果幼儿园尽心尽责的照顾孩子带孩子玩的话,这种事肯定不可能发生。再说了孩子是用手抠的吧,墙那么硬有没有把手抠坏?墙灰的粉末肯定会残留在指甲里。那衣服脏的都是白灰,衣服也不管洗一洗。家长居然还反倒给赔钱。生活节奏快,大家应该冷静的想一想自己的职责所在。幼儿园收受学费,应该尽职尽责看护孩子。最后希望孩子们能在幼儿园快快乐乐的,没有伤害。少一些无良幼儿园。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古先生说园方要求赔偿更多,园长说不要求赔偿只请家长自行修补好更划算。其实孩子淘气也没啥,在学校做了错事情家长本就该积极和幼儿园协商解决,古先生直接转账不沟通解决的做法确实不对,直接把幼儿园老师和院长雷得没话说。常说要从娃娃抓起,古先生直接屏蔽沟通,园方的做法也没啥问题。
我觉得两方现在各执一词,没办法分辨,但是有一个信息我注意到是一致的就是双方都说“家长补好就可以。” 那我认为这个方案是最可行的,因为孩子犯了错误,那家长去亲手弥补是最好的选择,一方面可以恢复墙面破损;另一方面可以给孩子做一个表率,告诉他“你做错了事情,就要去承担问题的后果,现在你还小所以爸爸给你补墙面了,以后爸爸老了,动不了了,你犯了错误就需要你自己承担了。”
这个只能说是家长理解错误,造成的一种误会。因为去找别人来修的话人家要500块钱,你转300块钱,总不可能让幼儿园自己贴钱吧。园长的意思也是想让你出500块钱修,或者你自己来把这块墙补好。然后就这样导致意见不统一,所产生的一个误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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