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被一男子强奸,感到满怀屈辱的她持利器上门寻仇,男子不在,她便刺死了男子的妻子,从此走上逃亡之路,20年惶惶不可终日。在那个法律意识薄弱的年代,她被强奸了也许害怕别人异样的眼光,更不懂寻求帮助。只是张某本是受害者,却将矛头指向同是无辜的男子的妻子。只有男子一人逍遥法外,张某却背上命案。
该死的是性侵犯!刺死性侵犯妻子又何必呢,这不是正合性侵犯的意!如果受到侵害,应该寻求警察和法律的保护,不应该为了泄愤酿成大错,毁了自己一生。不过,对性侵犯进行阉割什么时候才能被写进法律呢。
他妻子好无辜,可能什么都不知道就送掉了自己的生命!本来是个受害者,冲动了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杀人犯!自问和侵犯你的那个人有何不同!当自己受到侵害或者伤害时还是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要是之前选择报警,也不会是这个下场了!
安徽的这名农妇,有过两次不幸的婚姻,第一次丈夫早亡,第二次与丈夫感情不合,离家出走,一直在新疆乌鲁木齐捡废品为生。 2001年7月,该农妇被一男子性侵,然而当时她并不知道报警可以惩罚坏人,于是她手持尖刀找到了那名男子的家,可是男子没在家,男子的妻子在家,结果农妇将男子的妻子刺死了,之后在新疆各地逃亡。 今年11月,在公安机关对她家人的感化下,她终于回来自首了。 在本案中,原本是被害者的她,却因为不懂法,一时冲动,成为了施害方,而且杀的是无辜的人。白白便宜了那个强奸犯。
张某被一男子强奸,感到满怀屈辱的她持利器上门寻仇,男子不在,她便刺死了男子的妻子,从此走上逃亡之路,20年惶惶不可终日。在那个法律意识薄弱的年代,她被强奸了也许害怕别人异样的眼光,更不懂寻求帮助。只是张某本是受害者,却将矛头指向同是无辜的男子的妻子。只有男子一人逍遥法外,张某却背上命案。
本来张某是受害人,但在冲动报复之下,杀害了对方的妻子,造成了另一个无辜者的死亡,张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她也由受害人变成了一名杀人凶手。如今张某已经年过半百,在外逃窜20年后终于自首,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审判。这件事令人唏嘘,同时也再次告诉我们,冲动是魔鬼,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后悔终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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