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被丈夫张某虐待50年,这是概念?要铁链拴住,无故殴打,还进行性虐。不让妻子和其他男人说话。这是丈夫吗?简直就是魔鬼。忍受了50年,最后把丈夫杀了!个人认为,韩某应该被轻判,因为她可能属于自卫。但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第一次家暴为什么不报警不离婚?有时候退一步换来的不是海阔天空,而是变本加厉。
66岁男子无故打骂、虐待妻子五十余年,可见这对夫妻结婚时间也是相当早,根本不到法定婚龄,由此可以推测这段婚姻关系可能并不是夫妻双方自愿结合而形成的。经历了五十多年虐待的妻子,终于不堪忍受家暴,在一次被丈夫威胁后,用擀面杖将熟睡中的丈夫杀死,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当地检察院审查认为,该妻子灾难性经历后形成持久性人格改变,作案时为限制责任能力,且犯罪情节较轻,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这种从实际情况出发的人性化执法,真的值得点赞。
呼吁轻判! 想到十几年前,央视记者柴静做的新闻调查节目《监区女子》,被称为中国版、现实版“why women kill”。监区里的这些女犯人,有人死缓,有人无期,因为杀害了自己的丈夫,她们可能要在监狱度过余生。 但她们后悔吗?镜头面前,大多数人还是说了不。杀害丈夫前,她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丈夫随时都会把自己杀死”的阴影中。她们里,更不乏为人母者,当丈夫扬言要杀掉自己的孩子时,这些母亲便坐不住了,她们希望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孩子的安全。于是,一个个原本忍气吞声、饱受虐待、结婚数十年没见过室外阳光的女子,拿起了她们的“凶器”——这些“凶器”,大多还是她们的擀面杖、家里的菜刀,甚至是丈夫的棍棒。 因此,对于本案,我支持轻判。在极大的心理恐惧与肉体折磨下,某种程度上,她们别无选择。
目前来看,受到极端的虐待,后果只有两种:一是像前不久可怜的方洋洋一样被丈夫和公婆虐待至死;二是像这名受到虐待的女子一样反杀起丈夫。无论是哪种结果,都是以生命的陨落作为终结。而这样的终结都不是我们所想要看到的,恶魔还活在世上会让人气的跺脚,但将恶魔杀害把自己的余生葬送掉又是何等的不值得!!因此,我认为必须加大对于虐待的惩处力度,以严厉的惩处去降低虐待的成本,形成一种对于虐待、家暴零容忍的社会风气,或许才有一点点希望…你怎么看这件事呢?
这可能就是鲁迅先生说的:要么要沉默中爆发,要么在沉默中死亡。忍受了50年的家暴虐待,韩某终于忍不住将禽兽般的丈夫杀死。我不知道这些年妻子是怎么过来的,平时受尽折磨,还要被丈夫威胁。但是杀人毕竟犯法,只要不是正当防卫,肯定要被判刑,但是我认为,韩某杀人是因为自身受到威胁,虽然算不上正当防卫,但是也属于自保,并且杀人后主动自首,态度良好,应该酌情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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