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手机是非常重要的证物,一定要自己保管好,最好多备份,不能让任何人碰手机,防止证据丢失,毕竟,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这是死亡女孩父亲的一段话:“我的女儿12岁,上小学六年级,6月28日被同学以及其他等人带出去,当晚失踪。第二天,孩子被发现死在山中的水塘里。当时,法医尸检讲是溺水亡叫我签字,我不同意我没有签。所以我们到现在也不认同结果,当时还没有找到我女儿的手机。另外,孩子随身佩戴的玉佩也不见了。我女儿死亡之后,为什么有多个陌生人电话号码登录过微信,登录过微信的电话号码全部停机。手机三天后在同学家里找到,信息内容被删除。后来,我找人恢复手机后,我看到手机里有视频,包括我女儿被性侵的视频、还有其他裸身女孩被殴打的视频。我怀疑我女儿的死,跟他们有关。希望相关部门能都调查清楚。”家长发现里面有女儿遭性侵的视频,还有其他裸身女孩被殴打的视频。在这样的证据面前,警方都不立案,简直是匪夷所思呀!结合云南文山性侵视频,有陌生女孩被殴打性侵的视频,难道不该好好查查吗?所以,强烈要求检察机关介入,强烈要求异地警察调查!
望这次复查,能为这个可怜的女孩儿申张正义,虽然她的身亡现场没有犯罪的行迹,但她生前的遭遇肯定是不对的,那些伤害过她的人,侵犯她的人,都是谁?他们为什么要这么伤害她?这些和她的去世是不是有一定的关系?她是到底是因为什么死去的?13岁的小姑娘就这样没了,她被人霸凌、侵犯,真的太让人痛心了。那个跟她来水边玩的“朋友”到底知道些什么。她的手机里这些画面是怎么回事?希望警方和相关部门能好好的查一查,给这可怜的女孩和她的家人们一个交待,那些伤害过她的人应该受到相应惩罚。学校里欺负她的人都是未成年人,希望不要再以“都还是孩子”来原谅,一些霸凌的手段连成年人看着都觉得残暴,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和处罚。不要给这些未成年的所谓孩子一种只要还是“孩子”做什么都没关系的错觉。
几个疑点:1,陈某在配合警方调查时的陈述为什么与此前张先生对她的问话不一致,仅仅是因为第一次害怕吗? 2,张先生女儿的玉佩为什么不翼而飞,若是不慎落水陈某又未施救,玉佩应该还在她身上,那玉佩去哪了?并且身穿灰白的衣服,黑色的裤子,鞋子又为什么不见了?陈某见同学不慎落水一个十二丶三岁的孩子应该惊慌失措,按常理说都会呼喊大人救人或者回家报告大人,而他并没有,不觉得很蹊跷吗?明显有心虚的因素在里面。 3,为什么警方在恢复张先生女儿手机内容时就认定不雅视频是网络上传播的?而十多天后张先生拿回女儿手机去找专业技术人员恢复数据时发现有数段未成年人不雅视频,其中一段疑似其女儿被男生按在草地上性侵。之前警方到底有没有具体排查这起
父亲对于女儿的声音和体态,按道理都应该很清楚的,既然其父怀疑视频中是他女儿,那就有理由对视频中的男女查清楚身份。就算不是受害者,对于这种性侵视频,我想警方都有必要查清楚,避免罪犯祸害其他人。作为同学陈某,当时没立即报警,而是拿走手机,说是害怕也太勉强了,你害怕死者,难道就不害怕死者用过的手机?还有微信,qq被登录过,至少这几个陌生号码的主人要查清楚吧。
横县公安局认为女孩张某某死亡一事没有犯罪事实,性侵视频来源于网络,不予立案。尽快立案吧,不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放走任何一个坏人!家长寝食难安,孩子还在殡仪馆,至今没有一个说法!不管怎样,给孩子爸爸一个交代不足为过吧!女孩死前遭遇了什么,是什么导致她死亡? 是否存在性侵,遗体可以查验啊。而对于死亡前为何手机会在同学那也是重大疑点,草率定性不立案,那就把家属与公众质疑的问题逐一解释清楚!
女孩父亲和警察的说法各执一词,实在是不知道到底是哪方是正确的。 不过我自己的话会更倾向于女孩父亲,首先女孩的溺亡即便是真的是女孩自己不慎落水,但是与她一同出门的同学为什么会前后说法不一致呢,这个同学在隐瞒什么,会不会隐瞒的事与女孩有关,而且为什么女孩的手机会在同学手里。再就是手机里面的视频,如果真的是女孩,那即便不是直接导致女孩落水的原因那有没有可能是间接的。除此之外,如果真的有人强奸视频中的孩子是不是也应该调查一下,将视频中的孩子解救出来。 整个事件的疑点还是很多的,希望警方能够真正的调查个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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