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的质量主要由生产蜂蜜的环境决定的。判断蜜源地好坏国际上通用七大黄金指标:纬度33-38度、海拔1千米到3千米、温度适宜且稳定、相对湿度70-90%、光照时间长、山地地形、生态环境好等
加拿大蜂蜜 著名品种:三叶草蜂蜜
加拿大地广人稀的,自然环境优越。是世界上蜂蜜单产最高的国家,全国平均每群蜂每年的蜂蜜产量在50公斤以上。加拿大饲养的蜜蜂是从欧洲引进的,主要是意大利蜂和高加索蜂。主要蜜源植物在农牧区有白车轴草、红车轴草、杂种车轴草、草木根和紫苜蓿。林区蜜源主要为椴树、柳树、柳兰以及果树。
加拿大蜂蜜,都是单一花源蜂蜜制品,所谓单一花源,就是蜜蜂就吃一种花,采同一种花的蜜。这样的蜂蜜不容易变质,无需冷藏,采集慢,工艺繁琐,营养价值最高。
加拿大天然气工业主要集中在艾伯塔省以及萨斯喀彻温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西北地区南部。萨斯喀彻温省预计不久会成为一个更加重要的天然气省份。另一重要地区是加拿大的大西洋海域。新斯科舍省塞布尔岛和纽芬兰省海域也蕴藏有丰富的天然气储量。
著名的“七年战争”于1763年结束,至此法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基本割让给与英国,而美国独立战争后,1776年英属13块殖民地独立出来,但北美大部分领土仍在英国人手里。
英国此时虽统治着加拿大,但考虑到曾经的英属13块殖民地闹独立出生,在北美的其他殖民地制度应适当改进,于1841年允许各省建立责任政府,至此加拿大各省除了缔结条约和对外宣战与否的权力握在英帝国手里,内部事务上实现了完全的自治。1867年,在加拿大自治领的名下,上加拿大、下加拿大、新斯科舍等统一为一个联邦国家,并且有自己的一部宪法,当然是参照英国版本的。蒙特利尔到温哥华铁路的修建不但促使了其经济发展,还巩固了联邦的向心力。
在即将的一战中,加拿大自治领坚定的站在英国这边,并提供大量的兵源(40万)和武器装备。这或许是使劲拽着反而留不住(美国),放手反而不离不弃(加拿大),体现了英国人的智慧。
因为加拿大周围都是海被海包围了。
加拿大这个国家除了南部与美国接壤之外,其他的在东西北都被大海包围。北部是北冰洋,西面是太平洋,东面是大西洋。四周环海只有南方与美国接壤,所以说它的渔业资源很丰富,很多的加拿大人主要的工作就是去捕鱼。
加拿大和美国的政治理念完全不同,没有合并的基础
略微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加拿大、美国都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这三个国家有着非常密切的血缘和文化渊源。
其实加拿大和美国最早都不是英国人先占据的,而是法国人最先发现的。例如今天世界四大都市之首的纽约,最初就是由法国政府派出的探险家发现的。(其实英国人到达北美的时间要比法国人、荷兰人、西班牙人晚很多)
1524年,意大利人探险家乔瓦尼·达韦拉扎诺抵达今天纽约的哈德逊河口,成为第一个历史记载的造访纽约的欧洲人。 虽然达韦拉扎诺是一名来自佛罗伦萨的意大利人,不过他此次前来美洲是奉法国国王之命。他在发现纽约之后便宣布此地为法国所有,并将之命名为“新昂古莱姆”,但是法国人没有在此建立有效的统治。
一百年之后,在1624年,荷兰人在今天纽约湾的加弗纳斯岛建立了一个皮草贸易点。次年,荷兰人在曼哈顿岛上兴建城市,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
后来在1664年,英国人于“英荷战争”中击败荷兰,夺取了荷兰在北美州的殖民地,并将新阿姆斯特丹更名为“新约克”(New York),后来中文音译为纽约。
紧接着英国人代替荷兰人,控制了整个美国今天的东北部地区。英国人将其重新命名为“新英格兰”,而这片地区也成为日后美国的龙兴之地,美国的首都华盛顿和第一大城市纽约都在这个区域。
至于加拿大,同样也是法国政府最先发现的。
1535年,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命令航海家杰克斯·卡蒂埃尔去探寻一条向西通往亚洲的航道,但没有想到却发现了加拿大。到16世纪时,英法两国都进入了加拿大地区。
后来法国在1756-1763年爆发的“英法七年战争”中败于英国,于是被迫将法属加拿大割让给了英国,英国这才据有了整个加拿大地区。
此后英国开始向西一路远征,将整个北美大陆最北部地区都划入了英属加拿大殖民,加拿大也成为英国在外海面积最大的一块殖民地。
不过虽然加拿大和新英格兰地区都是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但双方并不属于一个辖区。相较于寒冷的加拿大,新英格兰地区的气候更加宜人,也更适宜农业的发展,因此该地区虽然面积不大,但人口却比加拿大殖民地多很多。
到18世纪后半叶,由于不满于英王的横征暴敛,新英格兰地区人民在1775年爆发了独立战争,并给自己取名为“美利坚合众国”。美国独立战争持续八年,到1783年英国和美国在巴黎签订和约,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
在美国独立后,其境内的大量忠于英王的保皇党成员都跑到了加拿大地区,他们联合加拿大的法国裔天主教徒共同敌视美国。而美国在建国之初也一直希望向北扩张,兼并加拿大地区。1812年美国趁英国忙于欧洲拿破仑战争之际,出兵进攻加拿大,拉开了第二次英美战争。
在战争爆发之初,美军以为苦于英帝国统治的加拿大人民会视自己为解放者,美军会受到加拿大人民的夹道欢迎。但现实是残酷的,在美军入侵加拿大后,加拿大人民迅速组成民兵,坚决抵抗美军入侵,这为英军增援美洲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1813年英军主力开始反击美军,当时的大英帝国还在上升时期,国力远超美国。在英军的打击下,美军接连败退。到1814年英军反杀攻入美国境内,并焚毁了美国总统府。双方的战争一直持续到1815年,英美才宣布讲和。在这次战争中,美国先胜后败,这也是美国历史上本土唯一的一次遭遇外国入侵。(为了掩饰总统府被火烧的痕迹,美国人将总统府的外墙刷上白漆,这也就是“白宫”的由来)
第二次英美战争导致美国彻底放弃了向北扩张的想法,此后美国一直向西开疆扩土。而加拿大在英国的庇佑下,安心的过着田园牧歌的生活。
今天我们都觉得美国是个非常年轻的国家,但其实相比于美国,加拿大成为一个真正的主权国家才刚刚没几年,
虽然在1926年英国政府就承认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加拿大始获外交独立权。但直到1982年3月,英国议会才通过《加拿大宪法法案》,使加拿大获得了立法和修宪的全部权力,至此加拿大才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到今天为止,加拿大正式取得全部主权还不到40年。
从文化和民族上来讲,英国、美国、加拿大是同文同种,三国虽然在历史发生过战争和矛盾,但是在近现代,三国的关系是非常好的。
作为加拿大唯一的陆地邻国,美加两国拥有漫长的边界线,但美加都没有在边界上设防,由此可见美加两国之间的信任。(在美加边境上空飘荡的美国国旗、加拿大国旗和英属加拿大自治领旗帜)
而时至今日,加拿大依旧是英联邦国家成员,英国女王仍旧是加拿大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加拿大的国家元首也是由英王指派的“加拿大总督”担任(实际上总督是民选产生的),英加两国的关系也非常亲密。
(加拿大现任总督——朱莉·帕耶特,在名义上加拿大总督是英王的代表,是加拿大的国家元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