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底,河南焦作市第17中学一女老师发布视频,举报学校领导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违规操作。这位女教师姚燕燕称,学校有6个指标,一共有17位老师参加竞聘,根据职称评聘的方案,她个人总分排名第二,但是在民主投票环节,自己却落选了,而一名总分排在了第16名的老师入选了高级教师。
因此该教师质疑评聘有猫腻,但没有获得满意的答复。
阳区教育局认为原告姚燕燕的申诉属于信访行为,因为姚燕燕在递交申诉书之前有过信访,所以,山阳区教育局对重复信访行为不予答复,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姚燕燕的诉讼请求。
这意思其实很明显——有种你别上法院啊,你接着申诉啊,反正我不管你。
此前有过信访行为,这次就能被判定为信访行为?这是什么鬼逻辑?按你的说法,那以前有过信访行为的人都不能去送申诉书了?是不是申诉说还得看信件形式和其内容吧,岂能你说信访就信访啊?驳不驳回女教师的诉讼,法院自有考量,你又着什么急呢?
3月31日,焦作市第十七中学语文教师姚燕燕诉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不履行行政职责一案,在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时间长达2个小时,于上午11点左右结束,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中争议焦点首先围绕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其次是山阳区教育局有无对申诉进行处理的法定职责,山阳区教育局是否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 原告姚燕燕于2020年12月10日,以EMS快递的形式,将教师申诉书递交给山阳区教育局。通过快递信息显示,2020年12月11日山阳区教育局已签收此快递。同时,在此次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也承认收到了姚燕燕寄送的教师申诉书,但从山阳区教育局收到申诉书之日起,至姚燕燕提起诉讼,她都未收到山阳区教育局对她个人的回复。 对此行为,山阳区教育局认为原告姚燕燕的申诉属于信访行为,因为姚燕燕在递交申诉书之前有过信访,所以,山阳区教育局对重复信访行为不予答复。 因此,山阳区教育局认为这个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姚燕燕的诉讼请求,这也是此次庭审中双方对法律适用的争议焦点。
个人总分第2名落选,而个人总分第16名的老师加上各种投票却成功晋级,这种靠人际关系评选职称真的合适吗?教师最重要的是教学成绩,若老师只会搞人际关系教学能力不行却能评上职称,是否会让有能力的老师寒心,都去把心思用在人际关系上,最终受害的还是孩子们。学校本该是一片净土,莫成勾心斗角的名利场,请别在评选职称时看人下菜,能者居上才更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姚燕燕该歇歇了,本来你这职称评审的事学校方面出示了各种证据证明你所反映的情况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反而你没能拿出进一步证据证明学校在职称评审中存在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这场官司你赢不了,二审也无法翻盘。何必浪费时间精力金钱呢,你这不是寻求公平正义,而是偏执!
评审本来就是一个在客观事实之上带有主观意愿的行为,姚燕燕之前信访,山阳区教育局已经给过答复,本就不属于行政诉讼范畴,非要闹到法庭上,葬送了自己前程,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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