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法官见过当事人,下午换了一名女子,工作人员就认不出来了吗?疫情期间戴口罩可以理解,但是体型身高不一样,这也能认错?法庭这么不谨慎的吗?丈夫做出这种行为,虽然婚姻已经无法走下去,但正常的离婚分割财产不能少。还有法院应该进行国家赔偿,这次冒名顶替离婚已经对女子造成不可磨灭的精神伤害。另外,顶替的这名女子是否涉及触犯法律了呢?
这个工作失误太大了吧!上午见过本人,下午换了一个身高、体型都不一样的,对方也没有拿身份证原件,仅仅拿着手机拍的身份证照片居然就蒙混过关,法院还把离婚判了,太过荒唐!丈夫串通他人,找人冒名顶替,侵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必须要用刑罚手段予以惩治。
大竹县法院的离婚调解搞出了天大乌龙,丈夫找了别人冒名顶替自己的老婆去法院离婚,法院竟然不仔细辨认,就草下调解书,可谓是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必然要承担过失责任,这对夫妇男的比女的小六岁,可能在沟通上确实有问题,不如早早散了吧。
这离婚居然都不看正脸,戴个口罩就能蒙混过关,而且就算是没认出来,那应该也需要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吧,单凭影印件就能离婚,涉事法官何止是粗心啊,简直就是太草率,对工作极度不负责任。如果这离婚不能撤回的话,那带给当事女子的情感和财产损失肯定需要法院赔偿。支持女子申请赔偿,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也是让类似执法人员引以为戒。
要离婚就光明正大的离,为什么听说过冒名顶替上学工作的,还第一次听说冒名顶替离婚的。这位被冒名顶替的女子,你要庆幸,即便不是被冒名顶替,你的婚姻也名存实亡了。要这对男女赔偿,要法院赔偿,是应该的,但是不要愤懑,因为即便不是他们,你也早就没了亲情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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