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是狗,也是条活生生的生命,说不该的话,它至少也跟随你三几年的时间吧,怎么说不想养了就要它死。不忍心吧。要是染了绝症。让它安乐死那是另一种说法啊!
我支持安乐死,首先:1.安乐死程序是非常严苛的,并不是你说你想安乐死,机构就让你死的,严苛的程序保证了安乐死不会被利用成为杀人工具。 2.有些疾病、有些痛苦你我没有经历过,那不是坚持到底就能好的,死亡并不一定就是坏事,它有时候可能是一种解脱,逃避可耻但有用。 3.把选择死亡的权利交给自己,也是一种人性关怀,让那些想自杀的人有合法的方式,和更能保存自己遗体完整的方式离去,对于他们和要面对他们死亡的人也是一种关怀。
2002年,安乐死和协助自杀开始在荷兰合法化,邻国比利时也在数月后跟进。两国是世界上首次将这种做法合法化的国家,尽管实施条件非常严格。 2014年,比利时成为第一个允许儿童自愿安乐死的国家,如果他们身患绝症痛苦不堪,在父母的同意下,他们将可以安乐死。此后不久,荷兰对12岁以上的儿童实行了同样的规定。大家应该还记得之前这个新闻,17岁荷兰少女Noa因童年期间三次遭到性侵,长期患有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症以及厌食症,最终难忍痛苦选择安乐死,6月2日在家中离世。根据荷兰法律,凡12岁以上无法忍受痛苦且病情无好转的病人,可申请安乐死,16岁以下需父母同意。虽然Noa的父母并不希望女儿离开,但17岁的她已经可以自主决定。
首先我的观点是非常支持,那这项决定,因为有很多孩子,他们是从小就得了一些先天疾病,治疗要忍受非常大的痛苦,对他们自己,对于父母来说,都要承担很多很多,而且对于安乐死的标准需要经过父母和医生的同意,我觉得安乐死是有人道主义的精神。
有句话叫“好死不如赖活个”。考虑到国情、传统、文化、道德等诸多因素,在中国实施安乐死很难。 安乐死是人类文明的进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平均寿命的延长,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不婚人士的大批出现,很多老年人面临失养困境。安乐死可以解救被绝症折磨的大批人士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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