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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原因 冥婚和活人娶妻一样是大喜事

时间:2022-01-07 08:36:23 作者:奇闻818 来源:奇闻吧 手机阅读

冥婚是风俗吗?是陋习!活着的彩礼可能还没有死的贵。有一些没有娶亲就死去的男子,家人就会高价为他买女尸或者骨灰与其合葬,配冥婚。这就引发一系列犯罪,活着的女性有可能会被杀死。抵制冥婚,女性就是死后也不能安息,还要成为金钱交易的牺牲品。广西财经大学这一出表演,虽然看着恐怖,但是很真实反应某些地区现状。

是什么原因 冥婚和活人娶妻一样是大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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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产业链,是否触及法律红线?

某些冥婚行为已触及法律红线。 最近山东女子被公婆虐待致死后,女子家人帮她“冥婚”。由此,“冥婚”一事也再次进入大众的视野。其实,“冥婚”背后所涉及的产业链已经闯入法律“禁区”。 “冥婚”的形式有很多种,例如“死人配死人”“活人配死人”甚至是“杀活人配死人”,由此也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这其中涉及多方主体,主要包括买方、寻找尸源的中间人以及盗尸者,而他们中有些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了: 对于盗尸者,例如在山西洪洞,三年间有27具女尸被盗,这些盗尸者涉嫌盗窃、侮辱尸体罪,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中间人,他们可能涉及非法经营,最高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对于买方而言,在实际的盗窃、侮辱尸体案中,鲜少有对买方的行为进行追责的。因为按照司法实践来说,如果买卖尸体双方是自愿行为,刑法是无法对此进行规制的,例如“方洋洋案”,公安机关就不会认为两家的行为构成犯罪。 但是如果为了配“冥婚”,而出现直接故意杀人或者买凶杀人等行为,那就可以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例如在陕西延安,一男子为了给别人逝去的儿子配“冥婚”,将一名孕妇杀害,最终以判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事实上,“冥婚”早在古代就已经存在,只要在不影响他(她)人的情况下,进行“冥婚”的匹配,一般来讲,大众也会理解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丧子之痛。但是,当某些人为了经济利益,自损阴德去盗尸、贩卖甚至杀人的时候,他们就难逃法律的追究了!

冥婚和活人娶妻一样是大喜事 冥婚亲家比一般的亲家关系还好

民俗学研究专家、上海大学教授黄景春遇到每一个采访对象,他都会问:“为什么要冥婚,不配不行吗?”而采访对象的回答,“综合起来就是一句话,不配不行。他哪怕没有钱,配不起,也要弄一块砖,写上名字用衣服包一包也要配一下。” 民国时期的民俗学者黄石认为,冥婚盛行主要有四方面原因:“做父母的为未婚子女冥婚以求心安;只有结了婚才能入祖坟,成为家族成员;怕夭折的未婚男女作祟;借助冥婚敦友谊攀豪贵。”顾春军考察了历史上发生的冥婚,认为“借助冥婚敦友谊攀豪贵”的情况多发生在唐代,之后再无史料可以佐证。 黄景春的观点与黄石近似,他认为冥婚在当下一些地区依然盛行最根本的原因有三:“为人父母者自身情感宣泄的需要;宗法性家族制度的要求;对死者作祟的恐惧。”在顾春军的田野调查中,没有发现第三种原因的存在,他认为随着科学昌明,人们接受现代教育增多,加上无神论教育,对鬼祟的恐惧已经基本没有土壤了,“人们更多需要情感慰藉,于是借助冥婚得以体现”。 顾春军采访到的一个案例,真实地反映了冥婚对于死者父母的情感宣泄的作用。 翟玉芳2016年受访时62岁,她儿子是2005年5月车祸没的,那年儿子23岁。她就这么一个儿子,“起初几年,彻夜失眠,感觉天塌下来了。”十多年来,她咬着牙活过来,就是想给儿子找个伴,不让他成为“孤魂野鬼”。她等了十年。 2016年5月,把儿子和刚刚去世的H姑娘合葬到一起,终于了却她一桩心愿。合葬那天,为了庆贺这件事,她在饭店里摆了好几桌喜酒,“和活人娶媳妇一个道理,是大喜事。”这次的姑娘是她工作单位的“朱老板给联系的,朱老板人很好,他和女方联系好了,我自己去和女方父母谈的,我只给朱老板买了条香烟感谢他,他也不要礼钱,要是别人做媒,就得给几千元的礼钱吧”。为啥给儿子配阴婚呢?“就是为了他不孤单,总得成个家吧,儿子‘结婚’后,我心情真是太好了,总算完成一件大事情,我就是闭眼死去,也没啥遗憾了。”翟玉芳说。 “翟玉芳是笑着对我讲这个事情的,她非常开心。对于女方家人来说,女儿的死亡固然不幸,但她最终被一个家庭接纳,在彼岸不再是孤魂野鬼了,其家人的心灵也得到了抚慰。”顾春军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南方周末记者梳理的所有案例中,冥婚给失去家人的生者带去心理安慰,是普遍而真实存在的。而“生者恐惧死者作祟”的逻辑起点正在于此。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没有婚姻的人被视为不幸,不幸而亡的人必然心存怨愤,而怨愤的鬼魂会通过作祟来表达抚平怨恨的诉求。在这个逻辑里,冥婚既安慰了生者,也告慰了死者。 历史上的儒家精英均明确反对冥婚,认为冥婚不合儒家礼制。曹操曾给夭折的儿子曹冲举办冥婚,就遭到了当时儒家士大夫的强烈反对。然而,儒家的父权宗法制度却在客观上对冥婚推波助澜。 在很多案例中,男方冥婚后,其兄弟或堂兄弟的某个男孩就会被过继给他, 以“延续他的香火”。刘晓对梁山县的调查中多有这样的案例,“梁山县结阴亲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使男方得以入祖林,享受后代祭祀。”刘晓说。 过继了孩子之后,这个“家庭”就会变得完整。冥婚两方的家人由此结为亲家,在莱芜市的调查中,这种亲家走得很近的案例比比皆是,甚至“比一般的亲家关系还要好”。 1990年代,莱芜市钢城区方家庄的刘家亡故女子与李家亡故男子结了阴亲,刘家女子的表婶在接受刘晓采访时说:“李家还给夫妻俩过继了个儿子。” 李家父母总共有两个儿子,但都早早死了。老大的媳妇儿改嫁了,留下了个儿子,跟着爷爷奶奶过活。于是李家就干脆把这个孩子过继给了老二。“两家人亲戚一直走得很好,那孩子现在快二十了,每年都来看奶奶。2009年8月,他姥爷去世了,还来俺家报的丧,俺捎去了二十块钱,一刀纸。现在他奶奶年纪也大了,等她去世之后,这亲戚可能就走动不起来了。 ”

高校学生演绎冥婚题材街舞:初衷为抵制迷信 并非为吓人

近日,广西财经学院学生演绎的冥婚题材街舞引发关注。在广西“艺起舞”高校街舞联赛中,广西财经学院学生表演了作品《殙》。《殙》以中国古代冥婚现象为主题,讲述了一名女子被父亲卖去配冥婚,最终这名女子被活活勒死,作品以她鬼魂的凄厉笑声结尾。有参与创作的学生对此回应表示,编舞的主要想法是抵制封建迷信,并非为吓人,希望大家在看完作品后能携手共同抵制糟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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